湖州南太湖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噪聲固廢驗收公示

2018-10-30 15:50

一、工程基本情況

項目名稱

湖州南太湖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南浔南太湖熱電聯産項目

建設單位

湖州南太湖電力科技有限公司

建設地點

湖州市南浔區和孚鎮原彙源石化有限公司場地

環評單位

浙江省工業環保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

環評審批部門

浙江省環境保護廳(浙環建[2016]3号)

驗收監測單位

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

驗收環保部門

浙江省環境保護廳

工程投資

6.8億元

環保投資

5300萬元

環評批複建設内容

建設2台130t/h高溫超高壓燃煤鍋爐和1台90t/h高溫超高壓燃煤鍋爐(備用),配套2台12000KW抽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,改建1座500噸級煤炭專用碼頭,建設供熱管網總長99.4公裡。

實際建設内容

基本同批複建設内容(供熱管網總長88.5公裡,本次驗收不包括1座500噸級煤炭專用碼頭)

建設情況

項目于2016年4月28日開工,2017年12月,主體工程及配套環保設施建設完成并投入試運行,因煤炭專用碼頭建設位置有所調整,煤炭專用碼頭已另行立項,不包括在本次驗收内。

二、污染物産生及治理情況

噪聲

本項目噪聲主要來自于鍋爐、汽輪發電機組及各類輔助設備(如泵、風機、空壓機等)産生的動力機械噪聲;鍋爐對空排汽、汽機抽汽安全排汽、煙氣在煙道内流動産生的綜合性噪聲;煤及灰渣運輸産生的交通噪聲。

本項目對噪聲的治理采取以下措施:(1)汽輪機配置專門的隔聲罩,并采取減振措施,布置在專門的汽機間内,汽機間采用混凝上結構,汽機間采取屋頂排風的形式,并設置進排風消聲器。(2)一次風機、二次風機布置在鍋爐間底層,鍋爐底部設置了8m高隔間,采用全封閉室内布置;一次、二次風機均配置消聲器,同時采取了必要的減振措施。(3)引風機采取必要的減振措施,布置區域位于C形遮擋牆内。(4)煙道與除塵器、鍋爐接口處等,采用軟性接頭和保溫及加強筋,改善鋼闆振動頻率等降低噪聲,所有的管道采取阻燃材料包孔,降低振動噪聲。(5)項目空壓機布置在空壓機房内,采用磚混結構,空壓機采取必要的減振措施,自帶降噪外殼。(6)破碎機布置在破碎機樓内,采用磚混結構,破碎機機采取必要的減振措施,設置隔聲門窗。(7)脫硫系統各類水泵布置在裝飾鋼架内部,外部敷設隔音鋼瓦(與建築外形配合),氧化風機布置在隔聲間内,采取必要的減振措施。脫硫綜合樓采用磚混結構。(8)機力通風冷卻塔四周設置隔聲屏障與綠化帶。(9)廠方對運輸車輛和船舶應加強管理和維護,機動車、船舶駕駛人員經過噪聲敏感區地段限制速度,禁止鳴笛,盡量避免夜間運輸及裝卸作業。(10)在排汽放空汽閥上安裝消聲器,吹管及放空時間安排在晝問,報當地環保部門批準、備案,并在媒體上發布公告,同時提前向廠區周邊的居民、單位等進行細緻的通報,說明吹管時間、可能的噪聲源強度等。

固體

廢物

項目生産過程中産生的固廢主要為爐渣、粉煤灰、脫硫石膏、淨水站污泥、脫硫污泥、生活垃圾、脫硝廢催化劑。廠内粉煤灰、爐渣均采用密閉筒倉暫存,由罐車或船運輸出廠;脫硫石膏經壓濾後在石膏庫暫存,及時外運。各類固廢分類設置固廢的收集、暫存場所,避免日曬雨淋而造成二次污染。

三、驗收監測和調查結果

噪聲

晝間廠界環境噪聲監測值範圍為49.2dB(A)~56.4dB(A),夜間廠界環境噪聲監測值範圍為47.5dB(A)~54.5dB(A),晝夜廠界環境噪聲監測值均符合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标準》(GB12348-2008)3類标準限值。

固體廢物

項目生産過程中産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:循環流化床鍋爐燃煤後的爐渣、布袋除塵器收集的飛灰、脫硫系統産生的脫硫石膏以及脫硫污泥、淨水站污泥、生活垃圾以及SCR脫硝系統産生的脫硝廢催化劑。粉煤灰、爐渣收集後外售給德清廣晟建材有限公司;脫硫石膏經收集後外售華星鈣業股份有限公司;淨水站污泥經收集後委托湖州南太湖熱電有限公司處置;脫硫廢水污泥經鑒定為一般固廢,經收集後委托湖州南太湖熱電有限公司處置;職工生活垃圾收集後委托本地環衛部門清運;廢催化劑屬危險廢物,委托浙江環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。

廠内粉煤灰、爐渣均采用密閉筒倉暫存,由罐車或船運輸出廠;脫硫石膏經壓濾後在石膏庫暫存,及時外運。各類固廢分類設置固廢的收集、暫存場所,避免日曬雨淋而造成二次污染。

驗收監測報告全本查詢方式

公衆可登錄如下網址查詢驗收監測(調查)報告全本:

http://www.mizuda.com

意見反饋方式

公衆對該建設項目如有意見和建議可于 2018年10月31日~ 11 月6日向     環保局(電話:12369)和驗收監測(調查)單位(電話:0571-88086060)反映,我們将及時進行反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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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州南太湖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噪聲固廢驗收報告